想知道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對?李珮瑄律師為您詳解7大常見條款,從監護權、扶養費到財產分配,教您如何避免常見錯誤,保障自身權益。若您在桃園或全國各地需要協助,歡迎立即諮詢。

💡 直接回答:
兩願離婚的法定要件是:以書面為之、有2位以上證人簽名,並向戶政機關完成離婚登記;子女親權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等7項則是依家庭狀況常見且重要的約定事項。原則上由雙方當事人申請;如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,才可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官方免費範本可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下載或就近戶政事務所索取,但範本只有基本欄位,條款怎麼寫才符合您的狀況、才有保障?建議諮詢律師了解。
🏛️ 現任職務: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(連續受聘 8 年)・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(連續受聘三屆)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、家事專業調解委員・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・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特聘顧問
📜 專業認證: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・全國律師聯合會【勞動法律】專業領域進修證明(45 小時)・全國律師聯合會【信託法律】專業領域進修證明(72 小時)・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
🎓 學歷: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學士・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管理學碩士
⚖️ 曾任: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(含勞工庭、工程庭、強制執行庭)
📍 執業範圍:全國|📅 發佈:2026-04-15|更新:2026-07-22
・離婚協議書是辦理兩願離婚的必要文件,需詳載雙方對子女、財產等事項的共識。
・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,離婚協議書需有2位以上證人親自簽名才具法律效力。
・子女親權歸屬、扶養費金額與支付方式、探視權方案是協議書中絕對不可忽略的核心。
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明確約定,載明財產清單與分配方式,避免日後爭議。
・簡單基礎的離婚協議書範本不需要花錢買: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可免費下載,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也能現場索取。
・扶養費等金錢給付條款經公證並載明「應逕受強制執行」,對方不付時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(公證法第13條)。
・網路上的離婚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,建議依個案情況修改或請律師審閱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⏱ 閱讀時間:約 14 分鐘
👤 適合對象:正在準備協議離婚,需要了解如何撰寫一份完整有效離婚協議書的當事人
當婚姻走到盡頭,若雙方都能和平理性地溝通,選擇「兩願離婚」無疑是成本最低、傷害最小的方式。而辦理兩願離婚的核心文件,就是一份內容完整且具法律效力的「離婚協議書」。很多人會問: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對?是不是上網找範本抄一抄就好?事實上,一份草率的離婚協議書,常是日後無盡紛爭的開端。
本文將由李珮瑄律師為您詳細解析,一份好的離婚協議書應該包含哪些內容、簽署流程為何,以及有哪些常見的陷阱需要避開。
(一)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與功能?
「兩願離婚」,是指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自行協商離婚條件並簽署書面文件,共同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。而離婚協議書是辦理「兩願離婚」的法定必要文件,其主要功能是作為雙方已達離婚共識,並對子女親權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等重要事項完成協商的書面證明。這份文件在法律上具有契約效力,一旦簽署並完成離婚登記,雙方都必須遵守其中的約定。
民法第1050條規定:「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。」這條法律揭示了兩願離婚的三大要件:
- 書面協議:必須有白紙黑字的離婚協議書。
- 證人簽名:需要2位以上年滿18歲、有完全行為能力,且親自見聞夫妻雙方確實有離婚真意的證人簽名。
- 離婚登記:兩願離婚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始生效力。原則上由雙方當事人申請;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,得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
(二)離婚協議書怎麼寫?7大常見條款一次看
子女親權、扶養費、探視、夫妻財產、個人物品及債務等七項,不是民法第1050條列舉的法定必填事項;但有子女、財產或債務安排時,這些都是常見且值得寫清楚的約定,能減少日後爭議。
| 常見條款 | 該寫什麼 | 漏寫或寫模糊的風險 |
|---|---|---|
| 1. 表明離婚意願 | 「雙方同意離婚」+雙方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、戶籍地址 | 離婚合意記載不明,戶政機關可能無法受理登記 |
| 2. 子女親權歸屬 | 單獨或共同行使負擔;共同應加註主要照顧者與同住安排 | 未約定就須另行協議或聲請法院酌定,子女戶籍與就學安排卡關 |
| 3. 子女扶養費 | 每月金額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日、支付到何時(成年或大學畢業) | 只寫「依能力給付」形同沒約定,日後催討困難 |
| 4. 探視權方案 | 平日、週末、寒暑假、節日的探視時間、地點與接送方式 | 寫「隨時可探視」,關係惡化後就是衝突的根源 |
| 5.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| 分配方式或互相拋棄請求權;不動產、車輛、股票詳列清單與歸屬 | 沒有處理,離婚後仍可能被請求分配,爭議延燒 |
| 6. 個人物品處理 | 各自私人物品的取回時間與方式 | 日後因細故再生爭執 |
| 7. 婚後債務清償 | 共同債務(房貸、車貸)由誰清償、分擔比例 | 對內沒約定,被追討後想向對方求償沒有依據 |
以下針對這七大常見條款,說明在撰寫離婚協議書時應注意的細節:
- 表明離婚意願:清楚寫明「雙方同意離婚」,並列出雙方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等基本資料。
- 子女親權歸屬:俗稱「監護權」,法律上稱為「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」。應明確約定子女親權由誰「單獨監護」,或雙方「共同監護」。若為共同監護,建議加註「誰是主要照顧者,並與主要照顧者同住」,並且約定主要照顧者可以單獨決定的事項,例如約定子女的戶籍由主要照顧者決定設於何處,以利就學。
- 子女扶養費:父母離婚後仍然要支付子女的扶養費。通常由任親權的一方,向未任親權的一方請求負擔一部份的子女扶養費用。協議書中應載明:每月扶養費金額、支付方式(匯款或現金)、支付時間(如每月5日前),以及支付到子女成年(年滿18歲或大學畢業等)為止。此外,也可約定教育費、醫療費等重大開銷的分擔方式(例如平均分擔或依比例分擔)。
- 探視權方案:未同住的一方與子女的會面交往權利,即「探視權」。探視方案應盡量具體,避免使用「隨時可探視」等模糊字眼。建議約定平日、週末、寒暑假及特殊節日(如農曆新年、生日)的探視時間、地點及方式(過夜或不過夜、由誰接送等)。【延伸閱讀:探視權強制執行怎麼聲請?履行勸告、怠金與改定親權一次說清、探視權可以拒絕嗎?律師談主要照顧者的責任與合法限制方法】
-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: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,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。雙方可以在協議書中約定如何分配,或約定「雙方同意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。若有不動產、車輛、股票等,應詳列清單並約定歸屬。【延伸閱讀:離婚後,財產怎麼分?律師一次白話說明剩餘財產分配!、剩餘財產分配常見的財產有哪些?律師列出10大財產讓你了解】
- 個人物品處理:明確約定雙方各自的私人物品(如衣物、飾品)的取回時間與方式,避免日後因細故再生爭執。
- 婚後債務清償:若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共同債務(如房貸、車貸)或個人債務,應在協議書中載明由誰負責清償,以及分擔比例。
(三)離婚協議書範本哪裡拿?律師版7大條款範例一次看
先說結論:簡單版本的離婚協議書不需要花錢購買。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可以免費下載「兩願離婚協議書」範本,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也能現場免費索取,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網站的表單下載區通常也提供 Word 檔。
👉 加 LINE 索取範本檔案
不過要提醒:官方範本只有最基本的欄位,真正影響權益的是每一條怎麼寫。以下李珮瑄律師依實務上使用的協議書架構,把7大常見條款逐條寫成條款範例(範例以「甲方」「乙方」稱呼夫妻雙方,○○○與○處請依自身情況對應填入),讓你知道「有保障的寫法」長什麼樣子:
條款範例1:開頭與離婚合意
壹、雙方同意離婚。
雙方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寫在開頭立書人處,第一條開門見山寫明「雙方同意離婚」,離婚合意就明確了。
條款範例2:子女親權(監護權)
若約定共同監護,建議改寫為:「……由雙方共同任之,並由(甲方/乙方)擔任主要照顧者,未成年子女與主要照顧者同住,其○○○(填入具體事項)由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。」明訂主要照顧者與可單獨決定的事項,避免日後就學、遷戶籍時卡關。法院怎麼看親權歸屬,可參考【延伸閱讀:法院怎麼決定監護權?律師揭秘5大參考原則】。
條款範例3:子女扶養費(含加速條款)
最後一句是實務上常用的「加速條款」:對方只要遲付或欠一期,之後全部期數視為到期,可以一次請求,不必每個月追討一次。扶養費約定日後能不能請求法院調整,可參考【延伸閱讀:扶養費協議,法院能改嗎?律師用1則最高法院判決告訴你】。
條款範例4:探視權(會面交往)
把「哪幾週、幾點到幾點、在哪裡接送、過不過夜、寒暑假與過年怎麼分」約定明確,就是探視條款有保障的寫法——這正是(二)提醒過的:「隨時可探視」可能是日後衝突的根源。除非雙方互信基礎穩固,那自然可以自行彈性調整。
條款範例5:財產分配與贍養費
若有不動產、車輛、股票,應在本條詳列清單、約定歸屬、過戶期限、稅費負擔(例如「男方應於離婚登記後○個月內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,所生稅費由○方負擔」),不要只寫「房子歸女方」一句話。
條款範例6:合意管轄
財產給付部分如生爭議,約定好管轄法院,日後若要請求對方履行協議,就能在約定的法院起訴,不必配合對方的住所地跑遠地法院——小小一條,省下的是日後每次開庭的來回奔波。
條款範例7:生效、份數與證人欄
捌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,雙方各執一份,另一份供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使用。
證人欄註記:(證人須親自向雙方確認離婚真意後,予以簽名)
證人欄直接加上「須親自向雙方確認離婚真意」的註記,提醒證人依法定要件簽名,避免「離婚無效」最大地雷。
選配條款:保密條款怎麼寫?
離婚協議可以約定保密,但應具體列出保密資訊、允許揭露的例外、違約責任與存續期間;不能用保密條款阻止依法向法院、主管機關或律師揭露,也不宜妨礙父母處理未成年子女事務。
條款範例:
保密條款不是寫得越廣越有效。條款應讓雙方能預見「什麼資訊不能說、什麼情況可以說、違反後如何處理」;若要另約定違約金、特定保密期間或社群媒體禁制,應再依個案改寫。
(四)離婚協議書寫完後,還需要做什麼?
離婚協議書撰寫並簽名完成後,還須有兩位以上證人簽名,並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,整個兩願離婚程序才生效。原則上由雙方當事人申請;如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,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記得準備如下:
- 尋找證人:找到2位年滿18歲、精神狀況正常,且「親自見聞」或「確認」夫妻雙方確實有離婚真意的證人。證人不能只是傳聞聽說,最好是能親自在場看著夫妻簽署,或至少親自打電話向夫妻雙方確認離婚意願。並且,證人需在離婚協議書上親自簽名。
- 準備文件:
- 離婚協議書(一式三份,夫妻各執一份,戶政事務所留存一份)。
- 夫妻雙方國民身分證。
- 夫妻雙方戶口名簿。
- 夫妻雙方最近2年內拍攝的符合規格之半身彩色照片各1張。
- 夫妻雙方印章(或可簽名)。
兩願離婚須向戶政機關完成登記,才發生離婚效力;原則上由雙方當事人申請。若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,才得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離婚效力自戶政事務所辦妥登記時起,而非簽署協議書時。
進階保障:離婚協議書要不要拿去公證?
兩願離婚協議書不以公證為生效要件,不公證也有效。但依公證法第13條,扶養費、贍養費這類金錢給付條款,若請公證人作成公證書並載明「應逕受強制執行」,日後對方不付時,就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不必先打一場民事訴訟。如果你擔心對方日後不付扶養費,公證是花小錢買大保障的選擇。整個協議離婚流程要跑多久,可參考【延伸閱讀:離婚程序要多久?從協議離婚到離婚官司打多久,律師完整時間軸】。
(五)撰寫離婚協議書時,最容易犯的4個錯誤
在撰寫離婚協議書時,最常見的錯誤包括證人法定要件不符、約定內容模糊不清、侵害法定權利以及完全照抄網路範本,這些錯誤都可能導致離婚無效或引發後續訴訟爭議。李珮瑄律師提醒您在思考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時,務必避開以下四大地雷:
- 證人資格不符或未親自見聞:這是最致命且最常見的錯誤。找未成年的子女、或只是拿去給朋友簽名卻未讓證人與夫妻雙方確認,都可能導致離婚被法院判決無效。
- 約定內容空泛模糊:如前述,探視權約定「隨時可探視」、扶養費約定「依能力給付」,這些看似和平的寫法,在雙方關係惡化後,都會變成爭吵的根源。
- 違反法律強制規定:例如,在協議書中約定「拋棄對子女的血緣親子關係」或「離婚後永遠不得探視子女」,這類約定因違反民法對於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強制規定,會被認定為無效。
- 完全依賴網路範本:網路上的離婚協議書範本僅提供基本架構,而且很多並非真正的律師專業人士所提供,加上每個家庭的財產狀況、子女需求都不同,直接套用範本,很可能忽略了自身案件的特殊性,導致權益受損。
常見問題 FAQ
Q1:我可以直接上網抓範本來用嗎?會不會有問題?
網路範本可作為參考,但強烈不建議直接使用。每個家庭的財產、子女狀況都不同,範本無法涵蓋所有細節,可能導致您的權益受損。建議在了解離婚協議書怎麼寫的架構後,依自身情況修改,或直接請律師為您量身訂製,以策安全。
Q2:離婚證人可以找自己的爸媽嗎?一定要在場看我們簽名嗎?
可以找自己的父母擔任證人,證人不一定要親眼看著你們簽名,但法律要求他們必須「親自見聞或確認」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真實意願。至少需要證人親自打電話向夫妻雙方確認,避免日後被認定為無效離婚。
Q3:簽完離婚協議書後,如果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?
離婚協議書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。如果對方就已約定的扶養費拒絕履行,您可以持離婚協議書向法院提起「給付扶養費」的聲請。勝訴後,若對方仍不支付,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,查封對方的薪水、存款或財產。
Q4:離婚協議書簽完後還可以反悔或修改嗎?
在辦理離婚登記前,雙方隨時可以合意作廢或修改。但一旦完成離婚登記,協議書就正式生效,不能反悔不離婚了。如果要修改裡面離婚以外的條件,就必須經由雙方「重新合意」並再次簽訂書面協議。若一方不同意,就無法單方面更改,只能針對特定事項(如扶養費、親權改定)向法院提起訴訟,由法官裁定。
Q5:我不住在桃園,可以委託李珮瑄律師幫我草擬協議書嗎?
可以。李珮瑄律師雖以桃園為主要執業地,但受理全國各地的委託案件,無論您身在台北、台中、高雄或其他縣市,均可透過視訊諮詢或通訊方式獲得完整的法律協助,不受地理位置限制。
Q6:離婚協議書要去哪裡拿?
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可以免費下載「兩願離婚協議書」範本,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也能現場免費索取,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網站通常也提供Word檔下載。您也可以加LINE好友傳送「索取離婚協議書範本」,索取範本。
Q7: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嗎?手寫或電腦打字都可以嗎?
可以自己寫,手寫、電腦打字都有效,法律並沒有限制格式。重點是符合書面、有2位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等法定要件;有子女、財產或債務時,再把本文7大常見條款依個案寫清楚。原則上由雙方申請,例外須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,才能書面委託他人辦理。不過條款的寫法直接影響日後的保障,子女與財產條件複雜時,建議參考本文條款範例撰寫,或請律師審閱把關。
Q8:離婚協議書寫錯了可以塗改嗎?要簽名還是蓋章?
金額、日期等重要內容寫錯,建議重新繕打一份,避免爭議;若僅小處塗改,應由雙方在塗改處簽名或蓋章確認。至於簽名與蓋章,依民法第3條,蓋章與簽名具有同等效力,擇一即可,但實務上建議「簽名+蓋章」雙管齊下最穩妥,證人也務必親自簽名。
Q9:離婚協議書需要公證嗎?公證有什麼好處?
不公證也有效,公證不是離婚生效的要件。但扶養費、贍養費等金錢給付條款,經公證並在公證書載明「應逕受強制執行」後,對方不付時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,不必先打民事訴訟(公證法第13條)。
Q10:請律師撰寫或審閱離婚協議書,費用大概多少?
行情約新臺幣1.5萬至3萬元,視子女親權、扶養費、財產分配等條款的複雜程度而定。相較於條款寫壞之後日後訴訟的時間與費用,事前請律師把關通常划算得多。委任方式與服務內容可參考服務項目說明。
Q11:離婚協議書中,可以加什麼保密條款?
可以。保密條款應具體寫明哪些資訊不得外流、允許揭露的對象與情形、保密期間,以及違反後的責任。條款應保留向法院、主管機關及律師依法揭露的例外,也不應妨礙雙方處理未成年子女的親職溝通。
💡詳細了解離婚服務
📍 執業範圍:全國|視訊諮詢亦可
👉 立即預約|LINE 聯繫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