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職教育課程一定要上課嗎?律師解析4大面向讓你了解

收到法院的親職教育課程通知,一定要上課嗎?李珮瑄律師為您解析為何此課程是法院的「重要參考」,以及缺席對監護權判決的4大負面影響。若您在桃園或全國各地有相關問題,歡迎諮詢

親職教育
✍️ 本文作者|李珮瑄律師 了解更多
🏛️ 現任職務: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、家事調解委員・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・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・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特聘顧問
📜 專業認證:金融研訓院家族信託規劃師(合格)|⚖️ 曾任:桃園地院刑事庭法官助理、苗栗地院民事庭法官助理
📍 執業範圍:全國|📅 發佈:2026-04-30|更新:2026-04-30
💡 直接回答:法律上雖無罰則強制,但無故缺席,容易被法院認為未有了解親職概念之善意,將影響監護權判決,因此從訴訟策略角度來看,強烈建議您要參加法院安排的親職教育課程。
📋 本文重點摘要
・法院安排親職教育課程,是基於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的規定,旨在促進合作親職。
・依法此課程並無強制性,但您的出席狀況是法院酌定監護權時的「重要參考」。
・無故缺席會被法院認為未有了解親職概念之善意,影響法官在監護權案件中的心證與判斷。
・親職教育課程的目的是學習合作式親職,重點在於展現為子女著想的合作態度。
・積極參與課程可成為您在監護權訴訟中展現善意的有力證據。
⏱ 閱讀時間: 約 10 分鐘 👤 適合對象: 正在進行離婚或監護權訴訟,收到法院親職教育課程通知而感到困惑的父母

在離婚或監護權(親權)訴訟中,許多父母會突然收到一張來自法院的通知,要求在指定時間去上「親職教育課程」。面對這份看似「學校作業」的通知,許多人心中的第一個疑問就是:「親職教育課程一定要上課嗎?」、「看到法條寫著『得做為參考』,是否代表可以不去?」事實上,輕忽這份通知在訴訟中的「實質影響力」,可能讓您在監護權的爭取上付出慘痛代價。

(一)親職教育課程是什麼?法院為何會要求上課?

親職教育課程,是法院為了幫助正在經歷離婚或監護權爭議的父母,學習如何在分開後繼續合作,共同關愛子女,以降低家庭變動對孩子衝擊的一種輔導措施。法院要求上課的目的不是懲罰,而是基於「子女最佳利益原則」,希望父母能從「怨偶」轉變為「合作的父母」。

這個課程的法律基礎,主要來自於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15條,該條文規定,法院在處理家事事件時,可連結相關資源,通知父母接受親職教育、輔導或諮商,而當事人參與的情況,「法院於處理相關家事事件時得做為參考」。這條規定賦予了法院權力,去觀察並評估父母為了孩子而學習的意願。

而所有家事案件的核心精神,都圍繞著民法第1055條之1的「子女最佳利益原則」。法院深知,父母的衝突是孩子最大的傷害,因此希望透過親職教育課程,教導父母:

  • 了解離婚對子女的衝擊
  • 學習合作式親職
  • 避免將子女捲入紛爭

親職教育課程不是一場考試,而是法院提供給父母學習如何為了孩子而合作的機會。

(二)缺席的代價:為何「重要參考」是您不能缺席的理由

從訴訟策略的角度來看,強烈建議您要參加。雖然法律條文本身並無「強制性」字眼,也不會因缺席而處以罰鍰,但無故缺席所帶來的負面後果,使其在實務上成為影響判決的關鍵因素。

許多當事人會問「親職教育課程一定要上課嗎?」,正是因為看到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15條寫著「得做為參考」而產生誤解。然而,這個「參考」在法官的眼中,分量卻極重,缺席的代價體現在以下幾個層面:

親職教育

拒絕參加親職教育課程,等同於在法官面前,親手為自己貼上「不友善父母」的標籤。

(三)親職教育課程都在上什麼?我該如何準備?

親職教育課程的內容主要圍繞著「合作式親職」「子女為本」兩大核心,涵蓋兒童心理、衝突管理與法律責任等主題。最好的準備,就是抱持一個開放、願意學習與溝通的正面心態,並積極參與課程互動。

雖然各法院或受委託機構的課程設計略有不同,但通常會包含以下幾個模組:

  1. 認識離婚對子女的影響:由心理師或社工師講解,幫助父母同理孩子的處境。
  2. 學習合作式親職(Co-parenting):這是課程的重點。學習如何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,共同商討子女的重大決策。
  3. 衝突管理與溝通技巧:學習如何進行「非暴力溝通」,聚焦在「解決問題」,而非「互相指責」。
  4. 釐清法律責任與探視權:由法律專業人士說明監護權、扶養費與探視權的法律意涵,強調未同住方與子女維繫關係的重要性。

您在親職教育課程中展現的學習態度,正是法官評估您未來能否成為合作父母的縮影。

(四)如何將上課經驗轉化為法庭上的優勢?

要將親職教育課程的經驗轉化為法庭上的優勢,您必須採取具體行動,將「出席」提升為「積極參與」和「具體實踐」,並透過律師將這些努力呈現給法官。

許多人以為只要拿到上課證明就萬事大吉,但更重要的是如何運用這個經驗。以下是4個將上課經驗最大化的策略:

  1. 取得並提交上課證明:這是最基本的一步。務必向課程單位索取上課時數證明或結業證書,並立即透過律師以書狀方式呈報給法院。
  2. 主動提交「課程心得」:您可以主動撰寫一份心得報告,具體寫出您從課程中學到了什麼,以及未來打算如何應用。這份心得是展現您誠意的絕佳機會。
  3. 將所學應用於實際互動並留下紀錄:上完課後,在與對方溝通時,可以嘗試使用課程教導的技巧,並留下對話紀錄證明您的改變。
  4. 請律師在法庭上為您凸顯善意:您的律師可以在開庭時或書狀中,特別向法官強調您積極參與的態度,並結合您後續的具體實踐行為,論述您是一位「善意父母」。

完成親職教育課程只是入場券,將所學付諸行動,才是贏得法官信任的關鍵。

⚠️ 法律聲明:本文由李珮瑄律師依現行法律撰寫,僅供知識參考,不構成具體法律建議。每案情況不同,建議諮詢執業律師。預約諮詢

常見問題 FAQ

Q1:法院通知的親職教育課程時間撞到上班,可以請假嗎?

可以,但建議您說明請假之正當理由,且積極願意配合、另行安排時間,這種善意表現遠比無故缺席好得多。

Q2:我會跟我的前夫/前妻在同一間教室上課嗎?

不一定。法院會視雙方的衝突程度決定。若雙方衝突過於激烈,或有保護令在身,法院也可能將兩人錯開在不同梯次上課。

Q3:上完親職教育課程,監護權就一定會判給我嗎?

不是。上完親職教育課程只是眾多評估項目中的一項,法官仍會綜合考量主要照顧者、經濟能力、支持系統、子女意願以及訪視報告等。但積極參與課程,絕對是向法官證明您是「善意父母」的重要加分項,能提升您爭取監護權的機會。

Q4:如果我覺得親職課程沒什麼用,還需要認真上嗎?

當然要。即使您覺得內容不符合您的想法或需求,但課程一定有您可以學習的地方。並且,您的「態度」也是法官觀察的重點,您的投入會被看見。

Q5:我不住在桃園,可以委託李珮瑄律師處理案件嗎?

可以。李珮瑄律師雖以桃園為主要執業地,但受理全國各地的委託案件,無論您身在台北、台中、高雄或其他縣市,均可透過視訊諮詢或通訊方式獲得完整的法律協助,不受地理位置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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