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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詐欺是指行為人利用虛假的感情承諾、隱瞞已婚身分或編造虛假事實,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或同意發生性行為的行為。
在法律實務中,被害人常喊的「騙色」其實很難構成刑法詐欺罪,因為詐欺罪保護的是「財產權」而非「感情或貞操」。然而,這並不代表法律無法制裁渣男渣女。
法律不保護在愛情中睡著的人,但保護懂得拿起證據捍衛權益的人。
當你發現對方隱瞞已婚身分與你交往,這已構成嚴重的侵權行為。
律師建議走民事訴訟,主張對方侵害了你的「性自主決定權」。
渣男常用「投資周轉」、「家人生病」為由借錢,事後辯稱是「民事借貸」來脫罪。要讓對方負起刑事責任,你必須證明他「完全沒有還錢意圖」且「手段具備詐術」。
律師建議蒐集以下關鍵證據(因為不容易起訴,所以證據越多越好!):
這是受害者最常遇到的二次傷害。法律規定,侵害配偶權必須是「明知」對方已婚。自保關鍵:你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被騙。例如:
只要能證明你「毫不知情」,依法不需賠償給配偶,甚至能反過來告渣男賠償你的損失。
律師強烈建議不要!雖然對方說謊是事實,但公開對方全名、個資進行公審,可能觸犯個資法或妨害名譽罪,讓自己從被害人變被告。
除非能證明該贈與是「以結婚為前提」,否則單純表達愛意的禮物,在法律上屬於已完成的贈與,無法追回。
證據越充足勝算越高。若對話遺失,應盡量尋找轉帳金流紀錄、第三方證人或其他能證明對方施用詐術的佐證。
遭遇感情詐欺最痛苦的是信任崩解,但請不要獨自承受。保留所有對話與金流紀錄,是決定法律勝敗的核心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