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🏛️ 現任職務:桃園律師公會副秘書長・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、家事調解委員・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・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・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特聘顧問
📜 專業認證:金融研訓院家族信託規劃師(合格)|⚖️ 曾任:桃園地院刑事庭法官助理、苗栗地院民事庭法官助理
📍 執業範圍:全國|📅 發佈:2026-04-08|更新:2026-04-08
・特留分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規定的最低繼承比例,遺囑也無法完全剝奪。
・其計算基礎是繼承人原本的「應繼分」,依親屬關係有不同比例(1/2或1/3)。
・當遺囑或生前贈與侵害到此權利時,繼承人可以行使「扣減權」來討回。
・行使扣減權有其法定時效,知悉權利被侵害後應盡快採取行動。
・計算遺產總額與應得份額,是主張權利的第一步,也是最關鍵的一步。
⏱ 閱讀時間:約 10 分鐘 👤 適合對象:面臨遺產分配不公、或擔心遺囑內容會影響自身繼承權益的繼承人
「律師,我爸爸的遺囑把財產全給了哥哥,我一毛錢都拿不到嗎?」「媽媽生前把房子都過戶給弟弟,這樣我還能分到遺產嗎?」在處理遺產繼承案件時,這是最常聽到的心碎提問。許多人以為,只要有遺囑,就必須完全遵照其內容分配,但事實上,法律為了保障每位繼承人的基本權益,設下了一道最後的防線——特留分。
今天,李珮瑄律師將為您深入解析這項重要的法律權利,從定義、計算方式到如何主張,讓您明白即使遺囑內容對您不利,法律依然保障了您應得的最低份額,您絕對有權利討回公道。
(一)特留分是什麼?跟「應繼分」有什麼不同?
特留分,是法律為了避免被繼承人因個人偏好,透過【建議內部連結:站內遺囑主題文章】遺囑或生前贈與,將全部財產只留給特定繼承人,而導致其他繼承人生活陷入困頓,所設立的「最低繼承保障額度」。
要理解這個概念,必須先認識另一個名詞——「應繼分」。
- 「應繼分」,是指在「沒有」遺囑的情況下,依**【法規】民法第1144條**規定,各繼承人「原本應該」繼承的法定比例。
- 「特留分」,是指在「有」遺囑或不公平贈與的情況下,法律保障各繼承人「至少可以」拿到的最低比例。
簡單來說,「應繼分」是理想狀態下的法定繼承比例,而「特留分」則是當「應繼分」被侵害時,法律提供的最低保障。
「如果說『應繼分』是法律給予繼承人的完整權利,那麼『特留分』就是這份權利最堅不可摧的核心。」
延伸閱讀:遺產繼承順序?律師完整解析4順位繼承人與應繼分比例
(二)誰有權利主張特留分?繼承順序是關鍵
依法有權請求特留分的繼承人,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祖父母。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繼承順序,有權主張的繼承人如下:
- 第一順序: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子女、孫子女)。
- 第二順序:父母。
- 第三順序:兄弟姊妹。
- 第四順序:祖父母。
特別注意:配偶是「當然繼承人」,無論哪一順位的繼承人存在,配偶都可以一同繼承,因此也當然擁有此項權利。而繼承權的行使有其順序性,當有前順位的繼承人存在時,後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,自然也無法主張。
「繼承權的順位決定了誰能上桌分產,而特留分則確保了每個有權上桌的人,至少都能分到一個麵包。」
(三)特留分的計算方式:律師3步驟完整解析
特留分的計算方式,是將繼承人原本的「應繼分」乘以特定法定比例。依民法第1223條規定,不同順位的繼承人,其計算比例也不同。
步驟一:確認繼承人與應繼分
首先,要確定有哪些合法的繼承人,並計算出每個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,原本的「應繼分」是多少。
步驟二:套用法定比例計算特留分
根據繼承人的身分,將其「應繼分」乘以法律規定的比例: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二、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三、配偶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。
四、兄弟姊妹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
五、祖父母之特留分,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。
步驟三:計算實際可得金額
將計算出的比例,乘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,即可得出每位繼承人應受保障的最低金額。
【案例】王先生過世後留下遺產1,200萬元,繼承人有配偶王太太及2名子女(A、B)。
- 應繼分計算:依法律規定,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時,應均分。因此王太太、A、B三人的應繼分各為 1/3。
- 特留分計算:配偶與子女的法定比例為「應繼分的1/2」。
- 王太太的特留分比例 = 1/3 × 1/2 = 1/6
- 子女A的特留分比例 = 1/3 × 1/2 = 1/6
- 子女B的特留分比例 = 1/3 × 1/2 = 1/6
- 可得金額:
- 每人應得的最低保障金額為:1,200萬元 × 1/6 = 200萬元。
如果王先生的遺囑寫明「全部遺產由王太太一人繼承」,那麼子女A、B的權利就被侵害了,他們兩人都可以向王太太主張拿回各200萬元的遺產。
「特留分的計算是一門精確的法律數學,它將抽象的權利轉化為具體可請求的金額。」
(四)當特留分被侵害時,該如何主張「扣減權」?
當遺囑的分配或生前贈與侵害到您的特留分時,您可以依法行使「扣減權」。
「扣減權」,是指被侵害的繼承人,可以從被遺贈或受贈與的財產中,扣減其被侵害的差額部分,以補足自己應得的最低份額。這是規定在民法第1225條的權利。
行使扣減權的時效這項權利是有時效性的!類推適用民法第1146條規定,扣減權的行使時效分為兩種:
- 主觀時效:從繼承人「知悉」其權利被侵害之時起,2年內必須行使。
- 客觀時效:自繼承開始時(即被繼承人死亡時)起,超過10年,權利即消滅。
這意味著,如果您發現權利被侵害,務必在知道後的2年內採取法律行動,否則權利將會失效。
「扣減權是喚醒沉睡權利的法律鬧鐘,但若錯過了時效,這份權利將沉睡。」
(五)為什麼你需要律師協助處理特留分糾紛?
面對特留分被侵害的複雜情況,一位專業的家事律師能提供關鍵協助,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。
- 計算遺產總額與應繼分:律師能協助您向國稅局等單位調閱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冊,並正確計算遺產總額,這是主張權利的第一步。
- 釐清侵害事實與對象:協助您判斷哪些遺贈或生前贈與應計入遺產,並找出應行使扣減權的對象。
- 保全證據與提起訴訟:指導您如何蒐集證據,並在必要時為您提起「返還遺產」或「確認繼承權」等訴訟,在法庭上為您有力地主張。
- 協商談判爭取和解:在許多案件中,律師可以作為您的代理人,與其他繼承人進行協商,爭取在不上法庭的情況下,透過和解方式拿回您應得的份額,節省時間與訴訟成本。
「在特留分的戰場上,律師是您的精算師、戰士,更是為您討回公道的最佳盟友。」
常見問題 FAQ
Q1:爸爸的遺囑完全沒提到我,我真的還能分到錢嗎?
可以。即使遺囑完全沒有分配財產給您,您仍然擁有法律保障的特留分。您可以向其他因遺囑而獲得財產的繼承人,主張行使「扣減權」,要求他們返還您應得的最低份額。
Q2:如果我拋棄繼承,還可以主張特留分嗎?
不行。 一旦您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,就等於完全放棄了所有繼承權利,自然也包含了此項權利。拋棄繼承前,務必審慎評估被繼承人的資產與負債狀況。
Q3:行使扣減權的時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?
是從您「知道」權利被侵害時起算2年。例如,您在父親過世後第3年,才從哥哥口中得知遺囑內容對您不公,您的時效是從那時才開始計算。但無論如何,從父親過世那天起算10年,權利就會消滅。
Q4:生前送給別人的財產,會影響我的特留分嗎?
可能會。 依民法第1148-1條規定,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,被繼承人贈與給繼承人的財產,會被視為「應繼遺產」。此外,若被繼承人是為了規避您的特留分而進行贈與,您也可以主張將該贈與的財產追加回來計算。
Q5:我不住在桃園,可以委託李珮瑄律師處理案件嗎?
可以。李珮瑄律師雖以桃園為主要執業地,但受理全國各地的委託案件,無論您身在台北、台中、高雄或其他縣市,均可透過視訊諮詢或通訊方式獲得完整的法律協助,不受地理位置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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